- 第4節 有人要逼記者身懷絕技臥底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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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又被打了,時常發生在我們身邊,且逐年呈上升趨勢。
2月1日,牛年上班第一天,四川在線派出記者,到政府部門了解公務員上班情況。一名記者在成都市成華區正常采訪時,竟然受到數名工作人員毆打。(四川在線2月1日)
我看著不斷從各地傳來記者被打的消息,看著揪心,著急。有人感嘆:當記者難,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該怎么辦?頻發“無冕之王”被毆事件,這個社會的某些人在逼新聞記者改變采訪方式,在逼記者擴大知識面。不僅要學習好新聞業務知識,還要身懷絕技,練就一身金剛不敗之身,最好是鐵布衫。身穿防彈背心,手握AK-47,腰掛手雷、匕首等防身武器。你穿成這樣去正面采訪,看誰還敢揍你。
俗語說:記者是雜家。這話說,記者掌握的信息和知識面較廣,但很多記者還缺乏武裝格斗技藝,無法保護自身安全。記者頻繁被打,記者要與時俱進,需要增加這些技藝,不然就當不好一名記者,一名具有良知的記者。
記者頻繁被打,熱鬧非凡,上網搜索得知,天南地北的記者挨打的不少。為此,建議各個大學的新聞學院增加武術擒拿格斗技術,如果不具備師資力量,就橫向聯合舉辦。在新聞專業學習的學生,要到少林寺去學習絕世武功,去英國拜007學習各種尖端武器的使用,駕駛飛機、輪船、火車、潛艇等等各種當今的各種軍事武器。武裝一身,看誰還敢毆打記者。
民謠曰:防火、防盜、防記者。編這句民謠的人據說是官場中的一位文人,屢被記者批評報道后,遂激發靈感,寫就這句混跡官場的“注意事項”。防范記者,怕記者,打記者,說明自己屁股上有屎,干了見不得人的勾當,貪污受賄,違法行政,執政不為民,只為自己的仕途,只為人民幣。記者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甚至當成了階級敵人,恨之入骨。為此。新聞記者要長期對這些人進行輿論監督,凈化環境,就必須增加個人防范本領,自己的生命都無法保住,談什么輿論監督。要獲取真實的新聞素材,你正面的采訪肯定難以得到,所以你就要喬裝打扮,臥底采訪。
俗話說得好: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打記者,說明記者正在實行輿論監督,觸到被采訪對象的痛處。無論是誰,侵犯別人的人身權利都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么就是施暴者神經有問題,該送精神病醫院治療。
新聞輿論監督是法治國家建設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記者被稱為“社會的良心”。保證新聞記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必須從法制上加以保護。因為記者不是國家公務人員,他的采訪行為遭到阻撓,不能以妨礙公務行為處理。而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只有構成輕傷以上的才能刑事處理,《刑法》細則中,詳細界定了故意傷害罪的界線,規定不能將一般毆打行為混成故意傷害罪。顯然,無論民警還是法官,都只能解決記者被打成重傷的情況,處罰的也主要是打人的行為,而無法消除阻止記者采訪的行為。對于那些傷得不算太重的記者來說,真是不知到何處去申冤了。
如果某日獲悉,某新聞機構的新聞記者身懷絕技,在一次輿論監督當中,一次撂倒多少個阻撓采訪的人,保護了記者的合法采訪權利時,我不會感到高興,而是悲哀,實在是悲哀這樣的“武林間諜式記者”,都是某些人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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