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7節 我們社會的基本常理應該是什么
-
一個社會應該有基本的常理與共識,大概也算是一種“基本的常理”了,正常的社會即使有各種分歧,但有些價值觀是類似的,甚至說幾乎所有人類社會的價值觀都很類似,最多的是表達的行為不同,哪怕是食人族也有諸如善待家人等價值觀,食人是一種行為而不是基本價值。當然,在社會學的研究里曾有極端現象,是某個部落全民相互陷害,但那多少算是特例。
當一個政府部門祭起“基本常理”的時候,我們期待它所說的是一個能讓大家公認的基本價值取向,但在這事兒上我們經常會失望。
報載,安徽一老人稱騎摩托免費捎帶陌生人被罰3萬元,當地運管處對此有言,順路免費帶人“違反基本常理”。老人上告此事,當地法院支持運管處的決定,提出上訴后檢察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拉鋸扯淡當中,四年過去了。
這里令人有所思考的當然是這個“基本常理”。想必對此大家都覺得很詫異,就像當年南京彭宇案的判決一樣令人詫異。無論彭宇案最終是個什么結果,那個“通過常理判斷”的判詞就足夠把這份文件釘在法律的恥辱柱上。這樣的一種常理,經常是把官府所認定的常理強加在老百姓頭上,讓人誤以為他們是用自己的齷齪代替了一個社會應該具有的常理。
在這個事件當中,我倒是想說說自己所能理解的社會與法律方面的“基本常理”。
首先一個基本常理是“無罪推定”。一個公民在沒有證明有罪前是無罪的,這個已經是現代社會的常識,而我們這里雖然對于權利的保護反應緩慢,至少也用“犯罪嫌疑人”取代了尚未判罪就被稱為“犯人”的公民。當一件事發生之后,如果您太早動手而沒有捉奸在床的話,哪怕是知道這里有貓膩兒,您也只能等下次再翻找垃圾桶里的避孕套去驗DNA,而不能說看上去兩人像奸夫淫婦就把他們沉塘。
第二個基本常理是從第一個常理出發,叫做“善意推定”。雖說咱們這里經常有各種腐敗官員與黑心商家,包括很多黑車摩的,但我們必須承認的是,這個世界上還有好人存在,不然咱們這個社會早就變成相互扔屎橛子的地方了。最近咱們這里號召學雷鋒,但要是按照安徽這個運管部門的邏輯,雷鋒那點兒津貼估計罰款都不夠,必須要借高利貸才能做好事了。對一個人的行為善意推定,是一個社會是否保留有正常價值觀的標志。當我們都對陌生人進行了惡意推定的話,肯定是哪里出了毛病。而如果只有政府部門對公民做了惡意推定,肯定是他們的心理極度扭曲,尤其在從上到下都號召學雷鋒的時候。
第三個基本常理是在善意推定之下的“善意執法”。不可否認的是,老人即使是完全無償的搭載某人,如果一旦出現事故,雙方的責任很難認定,尤其是摩托車這種不算特別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果對此作出糾正,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來進行,而不必處以高額罰款。這與城管之類的執法有類似之處,小販們肯定是對城市的公共空間造成了一些影響,但善意的執法是在公共空間的治理與小販的生存之間找到一個平衡。我們的公共管理往往忘了“善意”這個先決條件。
您看,我所說的這三個基本常理都圍繞著一個“善意”,無罪推定本身也是善意在法律方面的表達。但實際上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發現我們在小圈子里可能得到善意,而在整個社會環境當中感受不到善意,更多的是提放與戒備,這也包括我在內。為什么如此?我的答案是:在一個政府主導著惡意推定的社會環境下,民間的普遍善意無法正常發展。如果您不相信的話,請去一些堅定執行上述基本常理的國家看看他們幫助陌生人時候的笑容吧。
- 最新書評 查看所有書評
-
- 發表書評 查看所有書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