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新聞看到之后的心情,大概如網絡所言的“無力吐槽”,比如這一條:經山西忻州市環保局官網核實,去年1月因其女兒5年吃空餉10萬元被免職的原靜樂縣委書記楊存虎,在免職兩個月后就任該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書記、副局長。
之所以無力吐槽,是因為這事兒超越了正常的思維,而這種超越正常思維的事情又太過于常見的緣故。官員工作上出了問題,免職、降職一段時間重新任用應該說也算是正常,畢竟培養一個合格的官員不容易,重新培養也算是浪費公帑,可我們對于官員復出的標準則總是摸不著頭腦。
如果某個官員在任上因為某些工作的失誤被免職的話,這種復出我們是可以理解的,誰還能保證自己從來沒尿過炕啊,我們在生活里都當過傻子。可您把自己女兒放在某地吃空餉,這并非是無心的失誤,而是有意的作惡。嚴重點兒說,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濫用職權的罪名是免不了的。
我們可以想想看,要是貴公司有個部門經理做出這種事,您是把他停職兩個月、然后調任其他部門,還是直接開除?如果您的回答是后者,您經營著一家正常的公司,如果您的回答有可能是前者,估計您是在國企。因為一家正常的企業可能允許某人項目損失一百萬,但不會容忍借著權力謀求十萬元私利,前者最多是能力問題,后者即使不觸犯刑律,也是人品有問題,正常狀態下不能容忍這種人存在于公司當中。
想必這個道理是不難懂的,而且這樣的濫用職權在任何法制國家里都是重罪,并且從此斷了仕途,只有在幾個特殊的地方居然還能滿血復活、不受追究。當年說刑不上大夫,那至少也要相當于副部級了,現在這個范圍拓展得有點寬,連個處級都能享受如此待遇。
能夠做到這點,背后必然有兩種原因。其一,當地官場生態已經不堪聞問,基本可以用蛇鼠一窩來形容。我們知道,如果沒有一張盤根錯節的網絡,這種事情也是不會發生的。一個官員出事首先就會面對紀檢機構的調查,然后是上級部門的處理意見,他如果想要復出必然還需要組織部門的認可、上級機構的同意等一系列環節。把濫用職權的罪名輕輕卸去就已然是打通多條路徑了,更何況還要復出為官。其中沒有利益鏈條與整體性腐敗,完全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其二,往大了說,整個官場的價值觀已經完全失衡。說起來我相當懷疑當地沒有人把這個當回事。吃空餉5年才吃了10萬元,平均每年只有2萬元的額度,在我們這個目前腐敗金額動輒千萬、億萬的時代里,基本可以算是清廉了——如果只是此一事的話。而且即使在民間的輿論場中,這個數字所激起的并非都是憤慨,更多的是調侃。
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的標準已然到了極為低下的程度,別說分不清職務過失與違法犯罪的區別,就連最基本的清廉要求都不復存在了。當然,民間這種價值觀是一種被迫的思考模式,基本相當于你有狼牙棒、我有天靈蓋的苦澀調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