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節 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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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情是什么?是露嗎?那真是太低級的風情,只能算表面功夫——乳溝露得再多,大腿露得再長,嘴唇涂得再厚,頂多是色相吸引,離風情差得太遠。
隱忍的東西總是更具有殺傷力。
林徽因風情,雖然一身布衣,但風情是骨子里的,脾氣又爆,說話語速當然也快,可是,迷倒金岳霖,一生“擇林而居”。
張允和風情。從年少到九十歲,一直是少女狀態,也許是愛情喂養了她,所以再尖銳的時光,與她沒有關系。
也記得王安憶小說《我愛比爾》,女孩子穿著一個男襯衣,長過了膝蓋,短發,素顏,和男人交纏著,那個鏡頭,一直在我眼前晃著。我覺得,我看過的小說,那是最風情的一個鏡頭……不動聲色,長袖善舞。溫暖雨晴剛巧初破凍,夾衫著心情好。春衫薄里,隱藏著無限的風情。
當然還有白襯衣。我迷戀著這樣單純而干凈的白。
仿佛圣經說,“上帝說有了光,于是,就有了光”。而這白,是風情的開始,簡單的,盛大的。或許其后還能無限地花枝招展,最后總能歸于簡單,就像再繁瑣的心情,再織錦的日子,再華美,奢侈,最后的最后,一定是簡而凈。那樣的風情,是水波不瀾,從此,小橋流水,一粥一飯。
我絕不愛過于旖旎的風情,花瓶一樣的女人,擺不了多久,總會有浮沉。而張允和,活到老,多情到老,唱昆曲,讀詩書,永遠是綠葉青枝的少女。她自己說自己。多情人不老,她愛吃老母雞湯,盤上發招搖,穿旗袍,愛那西湖龍井綠茶,愛晴天落雨讀古書,捉了小昆蟲在手里玩,還愛照相,多老也愛……這樣的風情,是真風情,永遠的少女,一臉的鎮定,再大的風雨,給她增加的是無限的嫵媚與風情。
也喜歡陸小曼那種風情,鴉片似的,妖是真妖,艷也是真艷,梳了愛司頭,別上梔子花,盛開的,吐著白花蕊,倒在煙榻上抽大煙,腳上是云絲緞的繡花鞋,聲音是婀娜的,會撒嬌:摩,你抱我嘛。這也是一種風情,足以讓男人骨頭全酥掉。他曾經說,“一切因你而值得”。
是值得。為這樣一個女人,哪怕只是六年,也是值得。
風情還是,李清照的少女時代,“蹴罷秋千,微汗濕輕衣”。在秋千上風情地蕩著,早春,花開得正茂盛,輕而妖艷,看到自己喜歡的男子走了過來,于是,汗也下來了,怎么讓他撞了個正著呢?
還有那個法國女人喬治桑,一生穿著長褲,卻有無數男人拜倒在腳下,蕾絲太女人了,花邊太女人了,我越來越覺得,最美的東西一定是中性,男人女相,或女人有幾分男相,絕對增加嫵媚指數。
去重慶時,在嘉陵江邊發呆,看到一個白衣女子,面前一杯西湖龍井,凌厲的眼神,一只手夾著煙,那煙十分飄浮地在她臉上。她有一種異常的風情,并不是多美,可是,因為獨自,因為煙,因為這白衣,我居然有一種被她侵略的困頓。
示弱和媚人,一定是件技術活,其實,都有風情的因素。愛讀《金瓶梅》,并不因為提起它時提起了性,還因為,里面裹著太多風情。潘金蓮偶爾露出的一小段紅色的小背心,李瓶兒舍不得花西門慶的錢,為爭寵如何千嬌百媚打扮自己……想起來,居然是心酸的,此時的風情,完全是為了生計,與討好自己,沒有關系。
喜歡辣成一塊老姜的風情。女演員中,大概只有陳沖有。
看她越老簡直越要命的風情了。年輕時演小花真青澀,我并不喜歡。那樣的青春,誰都可以演,到《紅玫瑰與白玫瑰》,已經是聽出了耳油,看出了風情的端倪,穿了旗袍,洗了濕漉漉的頭發,然后問振保:我猜,你舍不得為我少涂些黃油。你知道,我喜歡甜蜜……哪個男人能受得了呢?
后來在《意》中,她去曬自己的旗袍,在翻曬那些旗袍時,朝飛暮卷,連秋天的陽光都顯得過分的風情似的。她的腰不細了,臉上有了皺紋了,正因為如此,我更貪婪地思念她的老風情。
在《太陽照常升起》里,我看到了她短短的護士服,偏要和別人不一樣,緊緊地裹著,臀部和乳房那樣豐滿得不像話,一扭一扭的。擰起衣服來,簡直是一點力氣也沒有……我沒見過比她更風情的女演員,至少在我心中,陳沖已經風情到了骨子里。
在賈樟柯的《二十四城》記中,她看似不風情,演那個兵工廠的小花,也是廠花,外號“標準件”。因為過于美,所以,流于了江湖,四十多歲了,仍然一個人。
她老了,穿著過時的衣服,站在自己破敗的一室一廳的屋子里。舊綠色的老萬寶冰箱,過時的老電視機,燃氣爐子上坐著水,她抱著胳膊看電視。我呆呆地在電腦前,眼淚噴薄而出。她在看著自己年輕時的容顏,電視里演著《小花》,唱著“妹妹找哥淚花流……”我最看不了年輕時美貌如花的女子變老,而此時的陳沖,那破敗的風情讓我脆弱到眼淚橫流。
這是被摧殘后的風情,時間就是劊子手,殺掉了很多靈動的東西,而風情被摧慘之后,有的變成了渣子,而有的,與時間化干戈為玉帛,生生不息地轉化成了另一個魂靈,穿越了時間和空間,逼仄而來。
我自認是一個穩妥的、老實的、內向寡言的女子。可是,有一日,我穿了一身黑衣,穿過秋天的風走在落葉里。有個見過我的女人說,雪,你那天真是風情萬種。
因為我沉默著,未發一言。我知道,最深的風情,一定隱于內心,一定,沉默著,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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