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節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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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制度的本質
合伙人制度的本質,首先是發展的機制;其次是管理的機制;再次是分享的機制。
這是合伙人制度的三個本質。
合伙人制度的發展機制是指向未來的。也就是說,真正的合伙人都不會只看眼前,他們一定是基于未來的。因為合伙人一定是有能力的人,而這些有能力的人早就已經解決了“小康”的問題,所以,他不一定看眼前,也不一定要高薪。這種人是做事業的,他需要的是擔當的精神,而不僅僅是資本。所以,合伙人不能僅僅停留在資本的層面,否則這個團隊的經營能力就無法提升。事實上,現在這個時代是不缺乏資金的,而是缺少人才。
合伙人制度中,管理機制的重點是能夠優化團隊。唯有實現團隊的高效率,才能真正帶來1+1大于2的效果,否則,再優秀的人走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正形成我們所要的合伙人的結果。所以,合伙人制度不僅僅是資本,還是團隊,是團隊中的優勢整合。
合伙人制度的分享機制,解決的是勞資雙贏,尤其是核心高層勞資之間的雙贏。一個是知識,一個是資金,這兩個資本真正得到融合。
以上是合伙人制度三個本質的東西,它的背后核心其實是領導力。
概括而言,合伙人制度的發展機制體現的是企業家精神,其管理機制體現的是團隊的領導力,其分享機制則是人才的管理。三個機制的背后都是領導力的精神。一個優秀的企業要想形成合伙人制度,其領導人必須有非常高明的領導能力和意識,否則就不可能形成合伙人。
為了說明合伙人制度的三個機制與領導力的關系,筆者簡單地舉幾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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