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節 寧愿答應別人,也不因拒絕得罪人
-
——勇于說“不”,寧得罪人也不讓自己難堪
如何拒絕而不得罪人是做人的大學問。拒絕很難,說“不”更難,但如果別人的要求不合理,與其答應,還不如盡快說“不”。
與人交往,說“不”是非常困難的事,但當別人提的要求你根本做不到,你就要勇于說“不”,這樣你可以避免許多麻煩。
明人潘游龍的《笑禪錄》里有一個小笑話:甲乙是朋友。一日,甲病了,愁眉苦臉的。乙來探望,問:“兄是何病?有什么需要我辦的?我都能為你辦。”甲說:“我是害了銀子的病,只需要二三錢便夠了。”乙就假裝沒聽清,咽了咽唾沫說:“你說什么?”
笑話本意是在諷刺虛假的朋友,但從中我們也可體會到拒絕別人的不合理要求時,對方通常會產生的尷尬心理。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他人的請求,比如借錢、幫忙做某事、下屬提出加薪的要求,等等。如果我們對這些請求不愿接受,卻又不好意思說“不”,我們就會使自己陷入十分為難的境地。或者違心地答應下來,心里卻別別扭扭;或者假裝答應卻不做,失信于人;或者只能如笑話中的那人,干咽唾沫,臉上酸酸的……
一般來說,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幫助他人,因為樂于助人是做人的一種美德,但幫助別人不能沒有原則。對方的請求,有的是不合時宜或不合情理的,有的是我們沒有義務一定要承受的。比如有的人明明自己有存款還向你借錢,原因是怕自己提前取款會損失利息。這樣的請求明顯太自私了。有的人好貪便宜,見你有好東西就想要。比如好字畫、盆栽擺設,他們便大大咧咧張口:“送給我吧!”這種“奪人所愛”的“請求”也是讓人反感的。還有些請求,是強人所難,或根本就是無理要求。對這一類請求,我們心里老大不樂意,卻為什么常常點頭答應呢?究其原因,大概有這些幾種:
一、接受比拒絕更容易。
二、擔心拒絕后會觸怒對方或受到報復。
三、為了給人一個好印象。
四、不了解拒絕的重要性。
五、不知如何說“不”。
知道了上面的原因,我們就要學會如何去拒絕別人:
第一,耐心地傾聽對方所提出的要求。
即使是在他述說的半途你已知道非加以拒絕不可,你也應該認真地聽他把話講完。這樣做,為的是更確切地了解他請求的內涵,也是對對方的尊重。
第二,如果你無法當場做出接受或拒絕的決定,你就要明白地告訴對方你還需要考慮,并告訴他所需考慮的時間有多長。
你可以說:“明天我再答復你。”或“讓我先了解一下情況,過兩天給你個準信兒。”但你絕不可以把“需要時間考慮”作為拖延不決的擋箭牌。
第三,在你拒絕時,要經過慎重考慮。
拒絕對方前,你應該表明你對他的請求是經過認真考慮了的,你也了解了對方提出的這一請求的重要性。這樣做的目的,是不至于讓對方因為受到拒絕而顯得過于尷尬。
第四,在拒絕別人時,你在表情上應和顏悅色。
最好說一聲:“謝謝你對我的信任,不過……”你可以略微表示歉意,但切忌過分地表達歉意。那樣,對方會認為你不夠真誠。因為你如果真的感到那樣的過意不去,那么你為什么不接受請求呢?
第五,拒絕時,你對對方和顏悅色,但同時也要顯露出堅定不移的態度。
這就是說,你要暗示給他,你是不會因為他再三的請求而改變你拒絕的決定的。
第六,最好能給對方說一說你拒絕的理由。
這是為了取得對方的理解和諒解。但這并不意味著你在每一次拒絕時都要說明理由。有時不說理由反而會顯得真誠。你可以說:“真抱歉,這一次我無法為你效力,希望你不要介意。”這么說,可能不會產生不良后果。如果你講了理由,對方試圖推翻你的理由,切記不可和對方爭辯,只需重復拒絕。
第七,要讓對方了解,你拒絕的是他所請求的事,而不是他本身,你是對事不對人的。
你這么向對方解釋,是表明你這次拒絕他了,不妨礙他下次對你提出別的請求,也許下次你就可以幫上忙了。
第八,拒絕以后,若有可能,你可以為對方提供處理他的請求事項的其他可行途徑。
美國某市長拒絕了西班牙裔居民關于失業的提案,但在對方撤回提案后,他說:“我同意將這一提案作為我本人的競選證件而公布。”雖然這位市長拒絕了提案,但并未失去西班牙裔居民對他的支持。因此,要避免做這樣的事:建議對方試著找另一個可能更有辦法的人。這樣做只會產生不良結果,“另一個人”會對你有意見,認為你是“嫁禍于人”,而被你拒絕者,也會認為你在搪塞他,對你反感。如果你真的沒什么好建議,就不用再多說了。
第九,切忌通過第三者拒絕某一個人的請求。
這么做只會讓對方認為你既缺乏誠意,又怯懦。
在該拒絕時就要拒絕,而且要把“不”字理直氣壯地說出口。明人呂坤說:“你說的是,我便聽從;我不是聽從你這個人,而是聽從‘是’,哪有什么私心?同樣,你說的不是,我便不聽從;我不是針對你這個人而不聽從,我是不聽從‘不是’,哪里是(對你)有什么不滿意?”別忘了,說“不”也是我們的權利。
- 最新書評 查看所有書評
-
- 發表書評 查看所有書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