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節 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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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規定,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鄉鎮、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民致富增收、壯大鄉村經濟實力、確保農村和諧穩定起著重要作用。我國有59.3萬個行政村,作為最基層的自治單位,承載著農村經濟社會運轉中具體而繁重的任務。大學畢業生到村任職,為農村干部隊伍輸送了新鮮血液,為加強黨在農村的基層工作輸送了新的力量,優化了農村干部隊伍結構,提高了農村干部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激發出農村黨組織建設的活力,能夠更好地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